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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22
各相关学生: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学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根据学校《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全院在籍学生均可申报先进个人
1、省级“先进班集体”:学院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原则上不多于2个。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1名。
二、评选推荐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学生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学生”。上学期达到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政治道德标准,在学生中起到模范骨干作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上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三好生标兵”,且在上学年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干部满一年,或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上学期达到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在全校起到示范作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上学期达到校级“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1、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程序为个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院推荐、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具体要求为:
个人申请:按照评选标准填写申报表、个人申报材料、上学期成绩单(教务处成绩查询系统打印,不得修改格式,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作假,取消评选资格。)考评表(今年首次采用考评表,请个人按考评表内容认真填写,并在考评表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按考评指标顺序附后);
班级提名: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名,报学院审核评选;
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班级提名,对申报人的考评表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查、评选、推荐;
评选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2、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程序为班级申报、学院推荐、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具体要求为:
班级申报:按照评选标准填写申请表、班级详细材料报学院审查;
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班级申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审查、评选、推荐;
评选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表格样式详见附件,缺一不可;
2、教育厅申请表和学校申请表后均须附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或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3、申请材料须在3月23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考评表(后按序附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报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1、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考评表
4、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5、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