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聘用办法》(南工校人〔2023〕 42 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民主测评,学院推荐,我院李元梓老师申报七级职员,邵将老师申报八级职员,特此公示,如有任何意见,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办公电话:58139430;地点:尚德楼A2-215,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7日。
食品与轻工学院
2026年1月5日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聘用办法》(南工校人〔2023〕 42 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民主测评,学院推荐,我院李元梓老师申报七级职员,邵将老师申报八级职员,特此公示,如有任何意见,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办公电话:58139430;地点:尚德楼A2-215,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7日。
食品与轻工学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