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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5-05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教师高级职务工作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及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人严格按照《南京工业大学2009年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意见》(南工校人[2009]16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个人申报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请书》,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和打印,并提交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个人须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清单:
1、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已经授权的专利证书等原件;
4、SCI、EI、ISTP、CSSCI、CSCI等检索收录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
7、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科研业绩审核表(由科技处审核盖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各单位审核盖章有效。
(二)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需单位签字盖章) ;
2、学院(部)教学质量与能力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3、学院(部)推荐组成员名单;
4、学院(部)申报人员近5年教学工作量的平均值(需教务处盖章);
5、申报人近期1寸照片1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和材料一并交人事处,用于制作聘书。
(三)评审费缴纳
评审费由应聘人员交纳,应聘教师副高职岗位交400元,应聘教师正高职岗位交600元,有因其他情况导致评审费超过的同样由应聘人员支付。
二、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5月14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2009年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工作,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照报送材料要求统一将材料及评审费交至虹桥图书馆六楼会议室,过期未提交材料者视同放弃。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