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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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2

各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评定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见《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工校学[2021]40号,附件8),我院推荐指标2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见《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工校学[2021]40号,附件9),我院推荐指标为45人22级15人、21级14人、20级16人

二、审报送

(一)学生本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提交申请书,从奥兰学生版下载申请表等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同时须准备各类证明材料。

(二)学院年级学生工作评议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选、审核、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初审工作,根据分配指标提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三)学院将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国家奖学金:

9月1415:00前,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后的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马老师处,材料包括: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生填写,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确认),同时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签字纸质版打印为A4纸双面打印

3.《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生填写,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确认注意本人、班委手写签名);

4.《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4,一式一份,学生填写,学院审核确认);

5.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或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学院填写),仅需电子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

10月8日中午12点前,各年级将辅导员审核后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工作办公室马老师,报送材料为: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一式一份,学生填写);

3、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

)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本人申请书手写,必须用蓝黑或黑色水笔;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必须严格按照表后所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学习情况”中“成绩排名”指无任何加分平均成绩排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指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细则加分后的成绩排名,“必修课”门次只填写上学年总门次。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获奖情况”栏为入学后所获所有奖项,应选择当年获奖级别最高奖项填写。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推荐意见”栏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附件2、附件6两表中“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本人综合情况,字数控制在180-22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签。其中附件2应从思想道德、学习优异、社会工作、实践创新、全面发展等方面进行总结;附件6应反映本人进入大学后表现及家庭经济状况两方面情况。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必须是学校一学年已经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生)。

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