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奥普莱奖学金、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5-05
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安排,于近期开展奥普莱奖学金、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学院《奥普莱奖学金评选办法》、《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奥普莱奖学金申请表》或《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份(学生工作网“文件下载”栏下载);
2、申请书1份(手写,打印稿无效);
3、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5月13日(第十一周周三)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
申报表各栏需填写完整,包括“班级意见”。缺项以材料不完整处理。
食品学院学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