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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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0-13

各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评定

国家助学金生均资助标准为每年3000元,分为秋、春两学期发放,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为2000、3000、4000元三档评定,具体申报条件、标准、评选等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二、评审报送

(一)有申请意向学生本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并从奥兰信息系统(学生版)下载《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同时准备各类证明材料,将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

(二)10月21日下午4点前,将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学生本人申请书手写,必须用蓝黑或黑色水笔;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本人综合情况(重点反映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字数控制在180-22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食品学院学办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