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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15
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16年度黄维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读公办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不含2014级专转本学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下设学业优秀奖、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社会活动奖、公益实践奖五个类别,每年奖励25人,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整。
三、名额分配
学院向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每一类别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含2人)。
四、参评条件
请见《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南工校学〔2015〕32号)第三条。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从奥兰信息系统(学生版)“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申请表等表格,按要求填写后附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交学办。
2、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初审工作,根据申报学生情况提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六、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生填写,班级评议);
3、《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校长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3,按申请类别选择填写,一式一份,学生填写);
4、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雅思或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媒体报道材料;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于11月18日15:00前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同一学年内,该奖学金和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得兼得。
食品学院学办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