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金岛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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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12

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安排,于近期开展江苏金岛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按照学院《江苏金岛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申报材料

1、《江苏金岛奖学金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奖学金申请书1份(手写,打印稿无效);

3、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只需纸质版)于1216日前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

奖学金申请表需填写完整,缺项以材料不完整处理。

 

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

 2019  1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