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金岛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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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12
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安排,于近期开展江苏金岛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按照学院《江苏金岛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申报材料
1、《江苏金岛奖学金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奖学金申请书1份(手写,打印稿无效);
3、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只需纸质版)于12月16日前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
奖学金申请表需填写完整,缺项以材料不完整处理。
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