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年“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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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0-28

学院(部):
   为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深入做好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工作,同时加强管理、整合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开放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实验室开放项目”以及原校团委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课题申报都将结合国家、省教育部门开展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名称为校“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将从中遴选、择优推荐为下一年度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全国“挑战杯”竞赛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由教务处和校团委共同组织发起。为规范项目的组织管理,各学院应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及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各系及实验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分团委。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为校级“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主要是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科研等创新型实验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入选“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的将由校团委另行追加资助。
指导教师:
    1、 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设计相关实践项目,要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组织学生参与创新训练,一个项目可设立指导教师1-2名(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并确立负责人1名。同一指导教师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2、鼓励教师组建跨专业、跨学科团队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鼓励教师针对意义重大课题申报累进创新研究项目,持续组建学生团队进行深入研究,累进创新研究项目申报须单独注明既有项目研究成果和继续研究的意义、方向及成果预期。
    3、前期已立项而未能结题(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予立项。
学生:
    1、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每个项目2-5名学生为宜,项目确立主持人1-2名。为确保项目质量,每个学生限报项目1个。
    2、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鼓励针对学生针对同一课题申报累进创新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累进创新研究项目申报须单独注明既有项目研究成果和继续研究的意义、方向及成果预期。
    3、欢迎大学生自主立题,开展创新训练,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应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
    4、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完成需提交结题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校团委追加资助项目的深入研究可持续进行,但亦须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三、项目资助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500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600元)。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究中所需用品购置及实验消耗费用,资助经费由课题指导教师指导、课题负责人分配使用。
项目结题时,学校将评选出20项左右的优秀项目,并为每个项目追加2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500元)资助,用于进行“挑战杯”等竞赛的深度培养。
    立项重点项目可优先申请入驻学校创客梦工场。入选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可另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资助。

四、申报程序
    申报立项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各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