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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31
关于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
划”“黄维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学〔2014〕63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度黄维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国家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公办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下设优秀学业奖、创新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社会活动奖、公益服务奖五个类别,每年奖励25人,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整。
三、名额分配
每一学院奖学金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每一类别报送人数不超过1人(含1人),如某一类别奖学金学院无学生达到要求,可空缺不报。
四、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⑴、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⑵、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文明,上一学年行为考评在90分以上。
⑶、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进取,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体育达标,身心健康。
2、其他条件
根据参评类别不同,参评学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⑴、优秀学业奖: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奖励。
⑵、创新实践奖:上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或成功申请专利,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在社会产生较大反响。
⑶、文体活动奖:上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奖。
⑷、社会活动奖:上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有影响的国际交流活动中推介学校并取得重要成果。
⑸、公益服务奖:上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在社会产生较大反响。
五、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一式一份,1000字以上,学生填写);
2、《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生填写,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确认);
4、《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附件3,按申请类别选择填写,一式一份,学生填写,学院审核确认);
5、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复印件;CET-4、CET-6、雅思或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媒体报道材料;学院、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报送时间
11月4日上午10:00前。
八、要求和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该奖学金和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得兼得。
九、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学〔2014〕63号)
2、《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考评表》
4、《2014年南京工业大学“启明星计划”“黄维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学工处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