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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5-17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整洁、文明的学生宿舍环境,结合《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一)人员职责
1、宿舍清洁卫生工作由各自宿舍的舍长统一安排,宿舍成员需参照安排及时清洁整理。
2、每个大厅的厅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各个宿舍成员按时完成清洁整理工作,并定期安排人员做好大厅的清洁整理工作。
3、厅长需定期召开舍长会议,督促安排下一步的工作,配合宿舍管理科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4、各宿舍成员有权利监督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若有问题,可直接向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二)基本要求
个人卫生:
1、床铺:被子叠放整齐,床铺整洁干净,床上无杂物和衣服堆积,无其他多余的物品,床架上不得挂放衣物衣架等物品,人不在宿舍时务必把床帘拉开。
2、桌面书架:柜门抽屉关闭,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书架上书及物品摆放整齐,无废物,椅子摆放整齐,椅背上不能挂放衣物等。
3、物品摆放:桌子下面及桌子周围的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垃圾桶摆放到位,垃圾按时清理。
集体卫生:
1、地面(包括阳台):按时打扫,地面无异物,无杂物堆积,干净整洁。
2、大厅:公共物品摆放整齐,按时打扫,地面干净整洁,墙壁无污迹。
3、浴室:隔间打扫干净,地面无污垢沉积,水池中不堆放物品,打扫用品放置到位,垃圾及时清理。
4、门窗: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
5、走廊:地面清洁无污物,无垃圾及私人物品堆放。
6、墙面:不胡乱张贴,无脚印,无污垢
7、经常开门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检查时间与奖惩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由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团成员随机安排。
2、各年级宿舍检查团成员每周将所检查的卫生评分结果汇总,并于每周周一将汇总的卫生检查结果公布至院网。
3、每个月评比一次,于学院网站公布宿舍均分最高分所在宿舍以及均分最低分所在宿舍,评比结果纳入学期“先进模范宿舍”的评比活动中。
4、男生、女生宿舍成绩均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将认定为“不合格”,并予以上网公布,“不合格”宿舍将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承诺书,一学期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5、每两个月将对学院网站公布的宿舍进行排名,均分最高的前六名宿舍,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6、通过打分评比,学期期末于学院网站公布学期年级宿舍平均评分最高的六个宿舍,授予“食品与轻工学院先进模范宿舍”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关物质奖励。
7、通过打分评比,于学期期中、期末对年级宿舍评分低的四个宿舍在学院网站公布,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超过两次的宿舍,将取消本学期相关评优评先。
8、获评“食品与轻工学院先进模范宿舍”的宿舍成员将在相关的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9、学院将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在每个学期的学期末对获奖宿舍进行表彰。
二、其他住宿管理
1、宿舍检查期间一经发现违章电器,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住宿规定”第三条、《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四款酌情处理。
2、一年级学生宿舍不得安装使用个人计算机,其他年级学生在宿舍内安装使用个人计算机必须得到批准,若发现违规使用,学院将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宿舍个人计算机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酌情处理。
3、对于发现有损坏宿舍公共财物的需照价赔偿,若发现有蓄意破坏情节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4、上课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在宿舍逗留者,学院将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进行处理。
5、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学生不得擅自夜不归宿,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学院将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所有。
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