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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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4-30
  • 更新时间:2019-06-22

各学生班级: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学校研究决定2009年5月4日(星期一)青年节当天下午,全校14至28周岁青年学生放假半天。

请各学生班级安排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食品学院学办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