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5-07
各分团委:
在第十一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以1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的团体总成绩在426所参赛高校中名列第十一位,不仅确保了发起高校的地位,更首度捧得“优胜杯”,再创新的辉煌、实现新的跨越。优秀成绩的取得,再次表明了我校“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经成为深化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载体。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各项支持政策业已制订,学生科技创新意识稳步提高,校园科技创新氛围更加浓厚。
为迎战第十二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本着“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举办校第十一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希望各分团委要从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展示本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的角度,认识竞赛的意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希望我校广大同学积极行动起来,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本次活动中来。
一、组织机构
设立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任组长,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计财处、学工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负责竞赛的组织和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竞赛作品的预审、终审和问辩等工作。
各学院须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学生的参赛、作品指导和评审等工作。
二、竞赛内容
参加竞赛的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主要有机械与控制类(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类(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类(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类(包括生物、农药、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类(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类等。其中学术论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小,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四、竞赛规则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应注重科学性、先进性、独创性和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求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新颖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开发应用价值。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学生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作品、往届参赛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根据历届“挑战杯”竞赛的经验,评奖向应用型较强的作品适当倾斜。
5、所有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校学籍管理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6、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按要求打印,同时附150—200字作品简介电子版,申报书可从网上下载)。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附有作品说明书,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以及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并准备有关实物或模型,交各学院审核后统一申报参赛。
五、竞赛流程
(一) 组织发动与宣传阶段(20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学校成立组委会、评委会。
2、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骨干教师为主的工作小组,院团委书记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成立专家顾问小组,负责指导学生选题和完成作品以及院内评审等工作。
3、各学院初步完成作品申报相关工作。
4、其它有关竞赛信息及时在团委网页和奥兰系统上发布。
(二) 作品申报阶段(2010年5月1日至5月10日)
1、设立申报咨询点,对学生申报作品及参赛事宜进行指导。
2、各学院将作品申报书(含作品简介电子版)和申报作品清单交组委会办公室。
(三) 作品初赛阶段(2010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参加复赛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初赛作品总数的70%)。进入复赛的作品可以申请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资助。
(四)复赛和参展准备阶段(201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进入复赛的学生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2、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参展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参展作品须注明作品全称、作者姓名、学号、内容简介(400-600字),原理图、流程图、效果图或透视图等须配150—250字说明。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具体材料须在9月30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3、展板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
(五) 公开展示和复赛阶段(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1、10月20—31日举行“南京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参赛作品展”。期间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
2、确定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复赛作品总数的50%)。
(六)终审决赛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进入终审决赛的学生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2、12月10日前参赛者递交终审决赛作品。
3、2010年12月31日前评委会评选获奖作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类作者作品原则上分类评奖。
4、确定参加第十二届全国“挑战杯”竞赛的候选作品。
(七) 候选作品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1月至4月)
1、相关作者对作品进行最后修改完善。
2、按规定向省级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报送参赛作品。
六、基金资助
进入复赛的作品可参照《关于做好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课题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申请基金资助,由评委会评审,决定是否予以立项资助和资助额度。对进入校内终审决赛的作品,参照《关于做好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课题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直接按照重点课题标准予以资助。
七、竞赛奖励
1、个人奖:按参赛作品类别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
特等奖:决赛作品的6%,奖励1000元
一等奖:决赛作品的12%,奖励800元
二等奖:决赛作品的30%,奖励500元
三等奖:决赛作品的52%,奖励200元
其它进入复赛但没有进入决赛的作品,给予优胜奖,发给荣誉证书。
本科生另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奖励相应学分。
2、园丁奖
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按照《关于加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给予奖励。
3、组织奖
以分团委为单位评选一、二、三等奖,各奖1500元、1000元和500元,并颁发奖状。
计分方法:合格作品数/应参加人数*1000+特等奖×100分+一等奖×7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数×10分
此外,对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将按照《关于加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给予奖励。
附:《南京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创新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